誰能幫我整理出解剖顯微鏡的功能?
光學顯微鏡是為了使肉眼看不清楚的標本影像,人們設想經(jīng)過一種裝置,使肉眼能夠觀察到該標本組織形態(tài)和其間的結構。這種設想的裝置就被后人創(chuàng)造問世了。當前廣泛應用在各種微小物體的觀察、測定、分析、分類、鑑定等。在波長范圍上也不限于可見光波段 (4000~7000 )而且(>2000 )到紅外(1~2u)以及用眼睛觀察、顯微、攝影和一般輻射檢測器放大。
顯微鏡的分類是根據(jù)照明方法,有透射型與反射(落射)型二種。透射型顯微鏡是應用透射照明通過透明物體的打光方法。反射型顯微鏡是以物鏡上方打光到(落射照明)不透明的物體上。另一種分類方法,係根據(jù)觀察方法的差異,分為明視野顯微鏡、暗視野顯微鏡、相位差顯微鏡、偏光顯微鏡、干涉相位差顯微鏡、螢光顯微鏡等。每種顯微鏡一般又各有透射型和反射型二種。在這些顯微鏡中,特別是明視野顯微鏡是構成所有顯微鏡中組成最基本的基礎。通過這種顯微鏡觀察的物體,穿過透過(吸收)率、反射率,因場所不同而各不相同,這種物體被稱為隨照明光強度(振幅)變化振幅物體,無色透明物體只有在照明相位改變時,才能被肉眼觀察到,由于明視野顯微鏡不能改變相位,所以對透明不染色標本不能被觀察到。